邳州市碳基新材料产业链招商引资政策存在的问题
经过对相关政策文件的配套政策、具体措施、政策内容以及政策对象等进行合理的分析。从横向的角度上来看,与苏南的昆山市、太仓市等发展速度较快的县级市比较,邳州市招商引资政策与之存在较大差距。对比邳州市碳基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该产业的招商引资也存在不少问题:产业链招商引资配套政策不健全;政策修订不能与行业发展同步;政策执行倾向于“一事一议”等问题。
一、产业链招商引资配套政策不健全
邳州市为加大碳基新材料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近年来,也出台了不少政策和制度,以此激励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和发展地方经济,为民造福。不可否定的是,这些已出台的相关产业链招商引资政策文件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仍然存在不够系统,不够健全的问题。
从宏观上而言,政策结构是指是覆盖范围和作用领域不同的政策所构成的层次。在这里的政策特指招商引资政策。在现代社会中,政策的结构是相当复杂的。同理,招商引资政策的结构也是包罗万象。若按照政策的作用领域来划分的话,招商引资政策的结构可分为以下四个主要方面:社会政策、政治政策、经济政策和文化政策。然而,招商引资政策大多体现在经济政策和政治政策方面,在社会政策和文化政策方面的体现就相对较弱。招商引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一个项目从前期的搜集信息、拜访客商、走访洽谈、实地考察到后期确定投资意向、协商优惠政策、签约项目、项目选址、项目顺利落户投产等环节,涉及到多个行政部门的协作、经济筹码的商谈、地域文化的交融和摩擦以及就业、上学、就医等民生问题的交相呼应。邳州市碳基新材料的产业链招商引资政策正如第三章所陈述的那样,大致包含了土地政策、金融政策、人才政策、奖励政策和其他扶植政策。但涉及社会政策以及文化政策方面却寥寥无几,因此,在宏观方面,邳州市招商引资政策的涵盖面不够广,几乎仅仅涉及了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
产业链招商引资政策的涵盖面是一方面,政策的配套机制更是体现了一个城市的包容度和人文情怀。例如,人才是产业发展过程中重要因素,邳州市作为三线城市的下辖的县级市,相比一二三线城市或苏南发达的县级市,比如昆山市、太仓市等还存在很大的差距,邳州市虽然有颁布“财富邳州”计划,主动对接“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专家等广纳英才的措施,但是科研院所以及高等院校的数量相对较少,并且还需要对研发技术人员进行更多的培养,如今也仍然没有具备全面的人才招引政策。
此外,碳基新材料产业具有风险较高、投入较高等特点。对于邳州市而言,由于相关企业在研发方面的投资相对较少,在生产新材料时,主要是借助于跟踪仿生,创新水平相对较低。因此对于邳州市政府而言,势必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有效的扶植政策,使相关企业能够投入更多的研发资金,积极引导相关企业进行产品的研发,建设出更加有效的质量标准,使知识产权能够得到有效的强化,与此同时,建立研发失败后补偿机制更是必不可少。
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使得各种前沿新技术以及关键性技术也得到了有效的发展。就碳基新材料相关的产业在近年来的发展趋势可以看出,其也呈现出了明显的、与其他各种产业相互融合的趋势。目前,邳州市该产业的产业链招商引资政策是适用于多种产业的通稿和框架,缺少具体针对某一特定行业制定的针对性政策,换句话说,适用于产业融合领域或交叉产业领域的招商引资政策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二、政策修订不能与行业发展同步
近年来,邳州市构建了基本的招商引资政策,但现行的招商引资政策修订不及时,往往滞后于行业发展,行业的发展更需要政策的超前预防,才能更好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存在部分企业在利益驱动下,投机取巧,想歪主意绕开国家和地方政策的约束,产业发展与破坏地方利益的现象并存。理念是行动的先锋,树立相关部门先进科学的理念,对产业政策的及时更新和修订,推动行业发展具有较大意义。①行业发展问题是制定产业政策的前提,政府管理部门在制定与执行产业政策时,应把解决行业发展问题作为一切活动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政策制定者一定要认识到政策问题的灵活变化性。
所以,政策制定者应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不断审视所面对的种种问题,清晰的界定政策导向,及时的制定出符合邳州市碳基新材料产业需要的招商引资政策。
三、政策执行倾向于“一事一议”
在出台招商引资政策的前期,往往都会取得较为卓然的成果。但是随着项目的签约和开工,当其发展至兑现期以后,也会遇到其很多的问题。根据邳州市近年来的发展趋势可以看出,工业已经得到了快速稳定的发展,并且企业数量的年增长率均超过 30%。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一系列的政策与资金急需兑现,导致政府财政出现了较大的漏洞,并且相关部门的人员也开始人为的延长兑换时间;另一方面,新增企业在入驻初期所承诺的相关内容并未得到有效的兑现,如税收金额、产业产值、投资金额以及产品等,导致申请政策兑现后,政府有关部门不予批复的情况。
在开展相关的招商引资工作时,需要多个职能部门相互协调。对于邳州市而言,商务局所发挥的主要作用仅为协调工作,而与该地区的财政局,安监局以及环境局等权力部门缺乏有效的合作和配合,协调招商引资政策落实情况时心有余而力不足,导致政策没有落实到位。
与此同时,相关政策的实际执行效果也与执行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有着直接的关联。据了解,邳州市工作人员在素质水平上参差不齐,并且很多工作人员也并未接受过专业的培训,导致其在工作时会出现一些不合时宜的行为,对政策执行的实际效果也造成了一些不利影响。
此外,为了促进招商引资项目签约,邳州市招商引资项目普遍在全市通用的招商引资政策的前提下,借助于“一企一议”或者“一事一议”相关的优惠政策。换句话说,政府将这类举措视为“弹性化”和“人情味”的体现,即区别对待投资者的特殊要求。然而在采用一事一议”或“一企一议”的优惠政策时,与此相关的绝大多数的签约流程并未得到有效的监督,且一些掌握着实权力部门并未真正地参与到政策商讨制定的过程中。与此同时,相关责任部门在制定政策时也并未对政策权限进行周到的考虑,也并未考虑到该政策能否有效地促进产业链的长期发展等,这就造成政策可行性存在问题,实施起来有难度。比如,借助于“一企一议”或者“一事一议”相关的优惠政策,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如果牵涉到与财政奖励相关的内容,但是财政局并没有参与该政策的制定,很有可能会导致这些政策不符合实际实施标准,从而难以兑现。其次,制定的政策本身与现行政策有相互冲突的地方,那么这些政策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也很难得到有效的落实,如报建规费人防易地建设设施费和劳保基金不能减免,而有时给予项目政策时明确规定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此外,越级提供政策,在投资协议中人才补贴优惠政策牵涉到市级部分,而市财政不予承认和承担。
同时,招引来的项目大多也面临着“轻建设、重政策”的问题。在签订了相关的项目以后,虽然在前期阶段,减免政策、税收政策以及土地政策均得到了有效的落实,但是如果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不按部就班的执行和落实,也很难确保产业链招商引资政策能够发挥出其实际作用。例如,如果相关项目借助于“招拍挂”①这一方式取得相关的土地,并且上缴了一定的土地价款以后,才可以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项目报建到位后才能办理规费减免;项目投产后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优惠政策的落实是一个循序渐进实施的过程。根据现实状况来看,由于绝大多数的企业或项目在进度上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推进,而是想通过各种手段,使得优惠政策一步到位,却忽略项目自身的质量。(作者:王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