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招商引资六条政策
【招商引资六条政策】
●降低土地成本。土地奖补。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或1000万美元)以上项目,以土地出让价为基数,按基数的20%-90%通过基础设施补助形式分类分比例奖励给企业。
●奖励投资达效。外来投资企业或现有企业新投项目,购买国家鼓励类设备的,设备投资达1亿元及以上项目、实际到账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资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的5%—10%给予奖励;单台设备投入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3%的奖励。
●降低企业成本。电力补贴。实际投资额5亿元以上项目,竣工投产后3年内每年分别按照当年用电量6%-10%给予生产用电补贴。
●奖励高管人才。投资3亿元或3000万美元及以上外来投资工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实缴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70%—100%奖励给个人。
●奖励招商功臣。对引进固定投资的5亿元及以上工业项目、实际到账5000万美元及以上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且竣工投产的单位或个人,由区委区政府表彰为招商功臣,并按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
●“一事一议”政策。对世界500强、央企国企、中国民企100强企业投资的项目,实际投资额在2亿元以上且设备投入占比超50%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以及重大现代服务业项目、产业链关键项目、长三角、珠三角产业转移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单独制定优惠政策。
【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
●引荐人奖励标准。符合条件的内资项目给予引荐人固定资产投入资金的1.5‰-3‰奖励,外资项目奖励额度为2‰-3.5‰,如果引进属于世界500强、中国100强企业,在增加奖励10万元人民币。引荐人推荐高层次人才至我区企业落户。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高质量发展专项引导扶持政策】
●鼓励企业登高晋级。当年工业开票销售新实现1-150亿元以上的企业,分别奖励企业负责人5-200万元的奖励。
●鼓励重大项目引领。对当年新注册成立、年内实施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上的高技术制造业项目的企业,分别奖励企业10万元、3万元。
●推进数字产业化。对注册落户江都的智能制造服务提供商、互联网+等数字经济企业(需在江都开展实质性研发、生产)给予一次性落户奖补,当年服务本地企业形成开票销售(若在8月份以后注册的企业可以在次年申请)在1000万元以内的按8%给予奖补,超过1000万元部分按6%给予奖补,单个企业奖补不超过200万元。物流、金融、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推动数字化转型的平台服务型企业,当年实际投入(包含软硬件)500万元以上,给予10%的奖补,单个企业奖补不超过200万元。
●支持智能工厂创建。企业将机器人、智能设备、智能产线、智能仓储、智能物流、数据采集和企业数字化管理(硬件和软件集成系统)进行有机融合,重点开展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和管理过程信息化改造,实现生产过程和业务过程的数字化全覆盖。按企业当年智能化实际投入(包含软硬件)金额的30%奖补,单个企业不超过400万元。
●支持智能车间创建。企业重点车间将自动化装备与生产组织系统和其他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进行共享,实现生产制造、物流配送、设备维护、质量管理的端到端集成,从整体上改善车间生产的组织与管理,提高制造系统的柔性化和安全环保水平。按企业当年智能化实际投入(包含软硬件)金额的30%奖补,单个企业不超过200万元。
●鼓励软件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对当年首次经省认定(评估)的软件企业(需填报当年软件企业年报),奖励10万元;对通过年审和年报的软件企业奖励3万元。对经认定的软件企业,当年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大力发展绿色制造。对企业实施的技术和设备投资额不低于50万元的循环经济项目、清洁生产改造项目、清洁能源替代项目,按投资额的15%给予奖补,单个项目奖补不超过30万元。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经第三方评价机构(符合工信部资质要求)评定合格的奖励10万元,通过工信部绿色制造认定的再奖励30万元。
支持企业技术进步。当年销售超过200万元且在两年内通过省级(工信部门)新产品鉴定的产品,每件奖励5万元(每个产品只奖励一次,销售名称与鉴定产品名称必须完全一致),每个企业最多奖励30万元;对通过系统申报列入“省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的每个项目给予2万元奖励;对首次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2万元;复评等次为“优秀”、“合格”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当年获批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产品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科技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隐形”小巨人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对新增国家级、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首次获批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国家级称号的企业奖励50万元。
对当年获得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示范和认定项目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一个企业可同时享受两种奖励)。
【“智汇龙川”工程打通人才创新创业绿色通道】
●“龙川英才”计划。5年重点资助200名高端装备、人工智能、汽车(新能源)制造、新材料等领域的高层次人才,给予15-40万元资助。
●“名校优生”计划。企业全职引进世界名校或国内顶尖高校毕业生,年薪不低于30万元并服务三年以上的,单个给予企业最高5万元引才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20万元)。
●人才安居工程。对全职到我区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给予500-3000元/每月租房或硕士6万元、博士15万元购房补贴。对拎包入住人才公寓的全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3年租金全额补贴。对全职引进的市级以上人才项目领军人才、创业团队核心成员,给予20-50万元购房补贴。对引进的特殊人才可一事一议,给予最高200万元购房补贴。
●金融支持。设立2000万元“天使投资基金”和500万元“天使梦想基金”,其中基金溢价退出收益最高50%用于奖励人才企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我区人才创业投资,企业同时投资2家人才初创企业满2年的,按投资额的1%(最高50万元)给予奖励。企业投资外地人才企业并引导迁入我区满2年的,给予最高30万元的引才奖励。
【推进资本市场建设的若干政策】
●在本区新设立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实际到账资金达5亿元以上的,奖励20万元;达10亿元的,奖励企业50万元。募集实际到账域外资金达到5亿元,奖励20万元;募集实际到账域外资金达到10亿元,奖励企业50万元;募集实际到账域外资金达到15亿元,奖励企业80万元。
●在本区设立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每年度按该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的50%给予奖励。若当年投资本区资金占其年度投资总额30%以上的,给予其对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的15%-25%追加奖励。
具体政策条文参见《江都区促进招商引资六条政策》、《江都区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试行办法》、《江都区关于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意见》、《关于江都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20条政策》、《江都区鼓励企业引才用才奖补实施细则》、《关于推动江都区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关于推进资本市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促进江都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暂行方法》、《关于深入实施“智汇龙川”工程、打通人才创新创业绿色通道的意见(试行)》等。